第(2/3)页 这样杀人的时候,自然更省事一点。 但刑罚者选择的刑罚,明显并不是这样。 目前第六次案子,还看不出太大区别。 因为各个地狱的杀人手法,相对都比较难实现。 但之前的案子,比如第四起案子。 凶手选择的剥皮刑罚,又复杂又麻烦。 事后还需要处理犯罪现场,还要将受害者的尸体做成稻草人,搞到田野里。 而在第四殿阎王掌管的地狱里,明显有更简单的刑罚。 比如热汤浇手地狱,操作起来不容易多了? 而且要说对受害者的折磨,热汤浇手一点点烫死,明显更可怕一点。 但凶手偏偏选了更不容易操作,折磨程度也更低的剥皮地狱。 确实有些奇怪!” 秦眀:“这么说的话,第五起案子,刑罚者好像也选择了相对更复杂的杀人手法。 凶手用的是油炸地狱里的油炸手法,杀死受害者。 但其实第五殿地狱,有很多更简单的刑罚。 比如诛心地狱,取出目标心脏放在火上焚烧。 凶手为什么舍易求难? 而且,求的又不是最难。 因为有比油炸地狱,更难实现的地狱刑罚。 选择标准,似乎也不是视觉冲击力。 油锅地狱虽然冲击力强,但在第四殿的十六小地狱里,也没到最强的地步。” 关宏峰:“唐仁提出的这个问题,好像真有点儿门道啊! 既然刑罚者对杀人手法有选择,那就一定有标准。 有标准,就对应了特定的心理。” 群主:“是这样的!” 沈庭点头留言。 “从犯罪剖绘的理论来说,的确是关队说的这样。 一个连环杀人狂在作案过程中,会面临很多的选择。 比如,选择什么样的人作为自己的杀害目标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