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一十六章 重新定义尼斯湖-《我在美国写网文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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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把第一骑士团的首领,设置为第一次十字军东征? 最后的“耶路撒冷守护者”巴里安爵士。

    “乔治?马丁的《冰与火之歌》中? 那个国王的铁匠私生子原型,应该也是这个人。”

    王渐考虑了一下这位历史人物的知名度,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嗯,据说有好莱坞的编剧? 还想以巴里安为主角? 创作一部历史巨作呢!”

    可是教会的军事力量,一般采用的都是‘三巨头’模式…

    王渐想了一下,便把迫害过伽利略,最臭名昭著“宗教裁判所的刽子手”黎赛德,给照搬过来了。

    最后一个角色? 肯定、也必须得是一个女性。

    毕竟,《勇敢的心》、《斯巴达克斯》的成功? 都证明了双重的“炮火连天”是很有市场的。

    那么…

    影射一下“圣女贞德”,简直就是不能再好的选择。

    “嗯? 教会军队一般都是男性,那就再糅合一下花木兰也不错。”

    于是? 这位法兰西的著名女英雄? 也有了“穿上制服就是英勇战士? 换上女装就是绝世美人”的属性。

    “亚瑟王跨越时空,和圣女贞德谈个恋爱,并让对方成为圆桌骑士?”

    王渐想了想,微微的点了点头,“和华莱士获得英国王妃初夜的荒诞程度相比,应该也差不多吧?”

    要知道,在《勇敢的心》里面,那位王妃可是法国公主啊!

    “至于亚瑟王方面…”

    王渐翻看着以前的更新,手指在桌面上微微的敲动。

    原著中,主角是的实力提升,主要分为两个方面。

    一方面,当然是“科技是第一生产力”。

    另一方面,则是收拢更多的女巫,获得超凡实力的显著提升。

    可是,自己与原作者面临的情况不同,这里有太多知名作家、著名作品写过魔法一类的东西。

    类似DND、《魔戒》等作品,已经把魔法玩出花来,并且深入人心了。

    王渐自问,在这方面,很难有什么创造性的突破了。

    “那么,就应该以科技为重点,沿着这个创意,继续推动故事发展。”

    他看着前文,眉头深深的皱了起来。

    尽管这本书物理方面的常识,已经能气死牛顿、吓哭爱因斯坦。

    说不定霍金看了这本,还能小跑两步,成为一个医学奇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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